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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讯 9月18日晚7点33分,距雷山西江镇约1.5公里山上发生山林大火,就在山火发生地旁就有人家居住,险情非常危急。驻勤干部骆帝华参谋接到报警立即请示范副支队长同意调派9名官兵前往扑救,得到命令后骆帝华参谋立即组织9名官兵与派出所的公安干警一起前往山火发生地。
到达现场通过侦察,发现山火发生在陡峭的山坡上,山上有大量的树木,此刻天色已晚,看不见上山的路,指挥员命令驾驶员立即启动细喷雾消防车照明灯,照明灯的启用给上山扑救人员的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山火在熊熊燃烧,如不及时扑救将会造成严重后果,指挥员根据当前山火的情况,果断决策,即刻带领战士们与公安干警、协警、当地老百姓一起上山扑救火灾。警民一起携手攀登悬崖峭壁,通过近20分钟的攀爬终于到达火点,到达火点时风大树旺火势高。再加上在极度陡峭的山坡上,给扑救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同时也给救援人员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但是这些困难没给参战官兵和其他参战人员带来恐惧感,反而是信心大增,指挥员正确决策,采取逐步推进的扑救办法,避免上风方向,确保参战人员安全,经过警民艰苦奋战大火于9时25分被扑灭。在扑救山火中官兵们发扬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战斗精神。此次参战行动诠释了消防官兵“视驻地为故乡,视人民为父母”的爱民之心。展示了消防官兵“忘我牺牲”的奉献精神。
(张正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