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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建立传承机制,认真开展历史文化名镇、民间艺术之乡、民族文化村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和创建工作。
1、申报了两期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5年,雷山县在文化工作人员不足、经费紧张、设备落后的情况下,通过努力,雷山县成功申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5项(分别是苗绣、苗寨吊脚楼营造技艺、苗族鼓藏节、苗族银饰锻制技艺、苗族芦笙制作技艺),申报成功率达100%。2007年雷山县在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工作中,又获9项国家级代表作提名推荐(具体是苗族飞歌、苗族芦笙舞、苗族铜鼓舞、嘎别福、苗族织锦、苗族医药、苗年、苗族三月坡、苗族招龙),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一步完善。县里确立了92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包含2006年成功的5项)。同时在县、州、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库的工作也在进一步进行中。
2、做好民族文化村寨的申报工作。2005后成功上报了11项州级民族文化村寨(格头村、脚猛、控拜、排卡、南猛、陶尧、乌东、新桥、也蒙、掌坳、掌批村),1项省级民族文化村寨(西江千户苗寨),还提名推荐了18个县级民族文化村寨,下一步由县人民政府进行公布,并实行重点保护。
3、研究制定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传承单位)的标准规范与命名办法,计划近两年命名2至3批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传承单位),对有代表性并作出重大贡献的传承人(传承单位)授予相应称号。2005-2006年,县组织了调查队伍,安排专项资金,在全县范围内收集文化传承人,成功选出首批87名县级民族民间艺人(名单附后),并对其进行了登记备案,纳入常规人才资源管理。还将组织人员回访民族民间艺人,使传承机制更加合理化、规范化。
4、通过创建和申报,雷山县的郎德上寨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授予“中国民间艺术之乡”;西江、郎德已分别被公布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西江已向国家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郎德、西江以及控拜、羊排、党高、脚雄、固鲁等苗族村寨已被“世界文化遗产”中国专家组审查通过,正式公布为“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目前雷山县正在将控拜等村寨申报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目前正在进行整理文字、图片、录像资料等相关申报工作。
通过这些申报活动,不仅宣传了雷山县丰富多彩、古朴浓郁的民族民间文化,同时也促进了雷山县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对进一步抓好雷山县各种文化项目创建、申报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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