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普及和提高雷山的芦笙表演艺术
1、增强芦笙表演的学术含量
《后汉书》所记载的“夜郎者,初,有女子浣于遁水。有三节大竹流入女子足间,闻其中有号声,剖竹视之,得一男儿,归而养之。及长,有才武,自立为夜郎侯,以竹为姓。”就是典型的竹图腾的传说。“三节大竹”又象征所谓男根是也。当“三节大竹”成为竹王的“生命之舟”,就意味着夜郎民族进入到父系氏族的新时代。距今至少也有5000年的历史。这个美丽动人的竹王的传说,就这样告诉后人;夜郎民族是怎样从母系氏族过渡到父系氏族的。今天,贵州黔东南的少数民族吹管乐器——用三节粗大的竹筒制作的“芒筒”,就是远古竹王的“生命之舟”——“三节大竹”在今天的孓遗。因此,用三节粗大的竹筒制作的“芒筒”是今天贵州少数民族竹图腾崇拜的法器。
当我们看到盛装的少数民族女郎双手握持着芒筒,沸天撼地的吹奏着《祭祖芦笙》的时候,我们仿佛又听到了遁水圣母那青春的歌声,又看到了夜郎竹王那彪悍的身影。
1990年全省芦笙大赛,各地各民族(包括雷山)一律是男性吹芦笙,女子吹芒筒。
可是,现在我们雷山个别山寨为了平均分配旅游接待任务,却错误地改成老年人吹芒筒。这种既不符合《后汉书》记载,又同全省不同的错误方式,应该做工作加以纠正。
2、做大芦笙的传统节日。雷山每年都有“雷山铜鼓芦笙会”,岔河还有独特的芦笙舞。这些宝贵的传统文化必须发扬光大,做大做强。当然,传统的铜鼓芦笙会,其主要的目的是祭祖和婚恋。其资金来源是宗族成员入股,个人一般没有收入。建议采用“雷山铜鼓芦笙会”搭台,雷山经济招商唱戏的形式,一举两得。同时,借此机会宣传雷山的旅游资源,增加民众个人收入。
3、加强雷山芦笙以及芦笙舞的知识产权保护。目前,为了开发旅游,各旅游点节目互相抄袭。因此,我们应该将雷山芦笙以及芦笙舞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上议事日程。
首先,雷山民族歌舞文工团必须加强创作编排力量,音乐和舞蹈力求在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并在文化部门登记留下证据,寻求知识产权的保护。一旦发现有侵权行为,便立即投诉,或寻求政府仲裁。
作者单位:
王德埙:贵州民族学院西南夜郎文化研究院 研究员 研究所所长
邮编:5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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