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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讯 在我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到来之际,国务院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0项;以及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7项。其中雷山的苗族芦笙舞、 铜鼓舞、苗族民歌、苗族织锦技艺、苗医药、苗年等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别入选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据了解,2007年1月,文化部部署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中央直属单位共申报了2540个项目。经过严格的专家评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公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等程序,确定了民间文学、传统音乐(民间音乐)、传统舞蹈(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杂技与竞技)、传统美术(民间美术)、传统技艺(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项目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王 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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